【2004.12.13 08:10】财经时报/章林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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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言论与核心观点:
对于房价收入比,联合国人居中心的标准是3∶1;世界银行的标准是5∶1,超过这个上限,房地产市场就会停顿。
联合国人居中心定出这个房价收入比上限的标准3∶1,显然是从人道的角度,从人权的角度而言的。"人人享有适当住房"是联合国《人居议程》的核心目标。保障公民尤其是中低收入公民的基本居住条件,是政府职能的基本体现,也是任何一个负责任政府不能回避的重大责职。
国家统计局发表的统计公报显示,2003年我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,达1090美元。然而与此同时,我国有些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也已经达到了10∶1,有的甚至超过了12∶1,远远超过了联合国人居中心标准的上限3∶1;世界银行标准的上限5∶1。这里面到底有没有泡沫呢?其实,每个人都是不难做出判断的。
然而,我国的许多房地产开发商都借口国情有别,而拒不承认房地产存在泡沫,或者说泡沫非常小,甚至一些经济学家和政府部门的官员也都站出来执同一态度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是由于中国人多地少?可有的国家和地区,人多地少的情况比我们还严重哟。是中国老百姓特别能吃苦耐劳?这个也许是事实,但是,可以肯定地说,即便中国老百姓最节衣缩食,其实也实在是难以承受得起这高昂的房价了——
当房价收入比达到12∶1时,如果一个城市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1.3万元,按一家3口人计,户均可支配年收入为3.9万元,则该城市平均水平的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约为46.8万元。
对于这样的一套房子,该城市平均收入的家庭如果想买,则不吃不喝也得10多年。而如果以最长年限按揭贷款30年的方式购买此房,则首付20%要8.8万元,按10月29日生效的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5.31%计,则月供约需2113元。那么,这3口之家,日常每月生活费还剩3250-2113=1137元,人均1137÷3=379元。
小孩子感冒一次得多少钱?小孩子上学得多少钱?......
面对这样的现实,一些房地产开发商、经济学家,甚至一些政府官员还在口口声声地声称房地产不存在泡沫,真不知他们立论的依据何在?而个别经济学家提出的"穷人买不起住房不要紧,可以由富人买了第二套住房出租给他们住"的言论,更是容易让人想起历史上那句"何不食肉糜"的名言。
由于卖房好比整体出售,出租房屋好比零售,"整售价"应该低于"零售价",用房地产市场的行话来说,就是房屋售价低于租金总和(这里"租金总和"与"房屋售价"之差,就是投资购房者的"投资回报")。当"穷人"买不起住房时,正常情况下,自然是更加租不起相应水平的住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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